国是说法丨太离谱,人活得好好的,却被网络“祭奠”4.3万次!谁该负责?******
文/赵斌
“人好好活着,却被人在网络平台祭奠,这不膈应人吗?”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近日发表文章,披露了这样一个案例:厦门女孩璐璐好好过着日子,却莫名其妙被他人在某网络祭奠平台祭奠4.3万次,法院认为“平台应承担侵权责任”。
其实,网络祭奠并不鲜见。记者在“企查查”搜索“网络祭奠”关键字,显示结果共103个。经查询了解,部分祭奠平台通过微信认证即可申请“纪念堂”,登记电话号码等信息后可以随意填写被祭奠人姓名、生殁日期、生平以及上传逝者照片,并不需要核验死亡证明以及申请人与被祭奠人的关系。
针对这种现象,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的业内人士认为,相关平台有因未尽到审核责任而受民事追责甚至相关处罚的可能。
活人被“祭奠”有违网络祭祀初衷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相关文章显示,璐璐的朋友偶然间发现,安息网络祭祀平台(化名)内设有“厦门美丽女孩璐璐纪念馆”,该馆建立于2016年1月,6年来访问量达4.3万余人次。
网页上详细记载了璐璐的“生平”,包括出生日期、籍贯、悼词,“2010年1月某天晚上离校后失踪,过了好几天才在海里发现她面目全非的尸体,愿在天堂安息”。纪念馆设有灵堂、网上墓园等动画背景,都放着璐璐的头像,另外还设有“音容笑貌”模块,发布了10张璐璐的生活照。这些照片均是璐璐发布在个人社交平台的生活照。
璐璐认为,安息网络祭祀平台侵害其肖像权、名誉权,要求平台承担侵权责任。安息网络祭祀平台也确认这些情况属实,但因该纪念馆设立于多年前,当时还未实行实名制登记,所以目前只能找到设立用户的IP地址及昵称、登录名,无法提供其真实姓名、地址、电话等信息。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称,“网络祭扫推动了绿色、健康、文明的祭祀方式,但在网络平台实际的运营过程中,由于监管不严、利益驱使,导致乱象丛生,有违网络祭祀的初衷。”
活人被“祭奠”,如何维权?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认为,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网络平台并非法外之地,公民在从事网络操作过程中,不得利用网络平台侵害他人民事权益。
与此同时,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履行严格审查义务,防止网络用户利用网络平台实施侵权行为。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法院认为,本案中,安息网络祭奠平台应对其用户设立纪念馆进行严格审核,但平台并未严格审查被纪念者璐璐的信息、未严格落实注册用户实名认证,导致实际侵权人认定难,依法应承担侵权责任。
那么在遇到类似不法侵害时,有可能主张到哪些赔偿?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张明解释说,赔偿一般包括直接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失,安息网络祭祀平台侵权行为给璐璐造成的损害主要体现在精神损害方面。民事损害范围及金额大小的认定,通常以侵权所造成的损失为限。精神损害赔偿由于比较抽象,司法实践中通常根据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等因素,由人民法院综合确定。
为了有效维护个人合法权益并获取应有赔偿,应怎样取得、保留相关证据?
张明说,侵权案件证据方面,需要围绕侵权主体、侵权行为、因果关系以及损害结果等方面进行组织。本案中,锁定侵权主体的证据需要查询并保留网络祭奠平台的备案主体名称等信息;侵权行为以及因果关系方面主要是网站平台上关于璐璐的所有网页内容与信息;损害结果需要从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获利情况等方面展开。
张明提醒,来自网络的证据属于电子数据,此类证据具有“易于变造性”,极易遭到被篡改、删除等破坏,被侵权人应第一时间采用公证、数据鉴定等方式对其予以固定。
“这类行为有构成‘侮辱罪’或‘诽谤罪’而承担刑事责任的可能性。”首都师范大学法律系教授肖怡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认为,把活人信息发布到网络上供人公开“祭奠”,可能因捏造他人死亡的虚假信息并加以散布而涉嫌构成“诽谤”;如果还通过描述死因或者生平信息来公开羞辱被害人,诋毁被害人的人格,还具有“侮辱”的性质。根据转发、点击超过5000次,给被害人带来经济损失、精神损害等不良后果的严重情节,最终有构成“侮辱罪”和“诽谤罪”想象竞合最终从一重罪认定的刑事风险。
业内人士:祭祀平台乱象影响行业发展
线上祭祀这一“新殡葬”形式因部分平台存在种种问题而遭到诟病。在互联网殡葬服务平台“一空网”创始人、首席执行官马雷看来,相关平台受利益驱动而故意放松信息审核,不仅会给自身带来巨大风险,也将影响行业健康发展。
马雷认为,当前线上祭祀平台审批与普通网站设立没有区别,加强监管甚至立法迫在眉睫。建议有关方面加大网络不良信息举报平台宣传力度,并要求相关运营平台必须将中央网信办(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设立的“12377”免费举报电话、举报网站、举报邮箱等入口链接及相关信息置于醒目位置。
事实上,官方已注意到这一点。民政部此前召开的2022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强调,提供网络祭扫服务的平台、公众号、网站,各地要加强评价监督,对违法违规者,要及时会同网信部门予以查处。
【活力中国】传统庙会有序恢复 兔年春节“年味儿”浓******
中新网1月24日电(中新财经 葛成) “三十晚上熬一宿,大年初一扭一扭!”一首童谣勾起了人们的春节记忆。作为“乙类乙管”后迎来的第一个春节,各地庙会、游园活动有序恢复。糖葫芦、小风车、吹糖人……传统庙会也让兔年春节的“年味儿”更浓。
1月22日大年初一,石景山游乐园热闹非凡。中新财经 葛成 摄兔年春节,庙会火了
兔年春节去哪玩?逛庙会成为不少人的首选。
1月22日,农历正月初一,北京石景山游乐园里已经热闹非凡,迎春庙会吸引了大量游客到来。
庙会上的小吃摊前人头攒动,游客为品尝庙会上的“年味儿”排起了长队。这里既有茶汤、灌肠、爆肚儿、羊肉串这样的传统小吃,也有薯条、热狗这样的“洋美食”,渴了还能喝上一口热气腾腾的梨汤或奶茶。即便是寒冷的天气,也难挡大家的热情。
“盼好久了!几年没来参加庙会活动了,今年特地带孩子来体验一回。”
游客于女士告诉中新财经,此前一直没机会带孩子体验传统庙会,今年家附近就有庙会,所以选择大年初一就带6岁的女儿来体验传统“年味儿”,让孩子也感受一下自己儿时的快乐。
庙会上,“兔”元素处处可见。中新财经 葛成 摄今年的庙会上,“兔”元素无疑是最受欢迎的,在饰品、花灯、雕塑上处处可见,包括于女士在内的不少游客都会随手给孩子挑上一两件。
“虽然庙会早上9点开门,但不少游客8点开始就在西南门外排队了。”一名游乐园外侧道路的交通协管员告诉中新财经。
不过,现场虽然人流量很大,但是游客们都自觉地佩戴好了口罩,并尽量保持好社交距离。
“我们还是比较注意防护的,除了口罩,还自备了一些消毒用品,毕竟家里有老人孩子,出来玩儿也要注意安全。”于女士说。
庙会上的小吃摊前人头攒动。 中新财经 葛成 摄各地游园活动火爆
据北京日报报道,兔年新春,北京市88项传统庙会和游园活动有序恢复,其中,10个传统形式庙会和2个“云庙会”线上线下同欢乐,76项游园活动在全市主要公园和重点景区迎接游客。
来自北京市园林绿化局的数据显示,仅1月21日当天,北京全市公园共接待游客30.2万人次,其中颐和园、天坛公园和陶然亭公园接待游客超万人次。
北京以外,全国各地的庙会、灯会、游园活动等也是丰富多彩,带来浓浓“年味儿”。
广东广州正佳广场举办“正佳大唐千灯会”活动。 中新社记者 陈楚红 摄例如,今年广州最具代表性的传统花市“越秀西湖花市”与“广府庙会”恢复线下举办。
在陕西西安、湖北襄阳、河南开封等地,各色春节灯会、庙会等活动也吸引了大量游客。
据文化和旅游部产业发展司司长缪沐阳此前介绍,在春节期间促进旅游消费方面,文旅部开展工作,围绕家乡风物营造团圆年味,指导各地依托非遗代表性项目,利用文化产业园区、旅游景区、公园、广场、步行街、商业综合体等空间开展非遗展示展演及文化年货节、庙会、灯会等民俗活动,打造一批富有浓浓年味的消费场景。
庙会年货摊上,各类商品琳琅满目。中新财经 葛成 摄消费迎“开门红”
“今年过年的生意不错,风车、兔花灯等手工制品销售行情火爆。”石景山游乐园内,一家卖年货的摊主告诉中新财经,大年初一的客流量比自己预期的要好。
庙会的红火也成为民众出行、消费的热情攀升的一个缩影。
作为“乙类乙管”后的首个春节,节前,实体零售、餐饮堂食、跨区旅游等各类线下消费恢复势头就已明显。据商务大数据监测,1月上旬,重点零售企业食品、饮料、服装销售额环比均增长20%以上。
随着居民出游需求逐步释放,消费需求也有望进一步提升。与此同时,丰富多彩的促销费活动也在陆续开展。
上海豫园灯会。 中新社记者 殷立勤 摄商务部副部长盛秋平此前表示,商务部围绕“改善消费条件,创新消费场景,营造消费氛围,提振消费信心”及早谋划,把全年定位为“消费提振年”,确定了“全年乐享 全民盛惠”主题,会同相关部门、地方和行业协会安排近300场活动,做到“季季有主题、月月有展会、周周有场景”。
中新财经注意到,包括广州、郑州、沈阳、天津在内的多地通过发放消费券、消费补贴等形式,进一步激活消费市场,提振民众消费信心。
一系列举措的效果也在逐渐显现。来自天津市商务局的数据显示,春节假期首日,天津市商务局监测的224家商贸流通企业实现销售额4.2亿元,同比增长13.5%,较2019年增长2%,客流量超15.7万人次,同比增长19.5%;浙江省商务厅的数据显示,除夕当日,全省银联消费总金额达109.57亿元,同比增长17.16%。(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